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即將在月底進行第二次審議 此次審議中,個稅起征點或將仍然是最受爭議的焦點之一。此前的第一次審議中,多位人大常委均對個稅起征點的標準進行了建議。在向社會征求意見的一個月中,個稅草案共征集了13萬條意見,其中,很大部分意見認為起征點5000元/月(6萬元/年)較低,應適當提高。 “確定免征額是一個科學的、復雜的過程,要考慮生活成本問題,先測算一個數,再上交審議,如果大家認為有必要提得更高,會在測算數據基礎上再加碼。立法的過程本來就是一個抉擇的過程,綜合各方意見形成一個最大公約數,得到多數人認可,然后通過法律,形成實施方案?!敝袊斦茖W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此前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事實上,此前個稅改革,就是在征求意見之后,將原定的3000元起征點上調至3500元。 不過,劉尚希也表示,個稅免征額(起征點)不是越高越好,調得越高,交稅的人就越少,這對稅收平衡會產生影響。國家的錢袋子與個人錢袋子必須綜合平衡,一旦失衡,偏向任何一邊就會導致公共風險,最終危及到所有社會成員。 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委員長會議上提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27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這意味著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本月底將迎來二審。此次個稅改革步伐極大,很多前所未有的惠民新政策將正式實施。 在第一次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曉東提出,考慮到工資占GDP的收入比例,再考慮物價上漲和通貨膨脹的情況,以及現在應該采取有力的措施刺激消費,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還有進一步提高的空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陳斯喜則建議,應該對起征點和應納稅額實行定期調整,并強化個人主動申報收入規定,相應加大個人不如實申報、不如實納稅、不及時納稅的處罰力度,讓主動納稅成為一種自覺。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尹中卿表示,通過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來擴大消費,可以把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個稅起征點)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據了解,多位委員曾建議將起征點提高到6000元至10000元不等?!斑m當上調是很有可能的,但是上調至10000元我認為不合適,這不符合稅制改革的方向,對以后的稅制改革都會出現影響?!比A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在賈康看來,把個稅起征點設定成為一個自動調節的機制和物價水平掛鉤,如每3年根據物價指數自動調整。此外,備受網友推崇的“按地區執行不同標準”的方式,也由于難落地,同時限制跨行政區的人才流動,暫不在此次草案范圍中。 個稅對消費的影響更多體現在收入分配上。個人所得稅并不直接作用于消費,而是通過影響某些中間變量,進而與最終消費目標聯系起來。從影響機制上來講,個稅主要通過兩種路徑干預居民消費支出:首先,它可以直接改變可支配收入的約束,通過減少稅費增加可支配收入,改善居民消費;其次,個稅可以調節收入分配來影響居民的消費行為。個人所得稅的調整主要是通過改變邊際稅率、免征額等指標來實現改善收入、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邊際稅率就是征稅對象數額的增量中稅額所占的比率。邊際稅率的合理增加會增進稅收的累進性以縮小收入差距,另一方面過高的邊際稅率可能會對生產與投資產生負面效應,從而造成經濟效率的損失,同時,過高的邊際稅率也可能會增加逃稅動機,束縛個稅再分配作用。免征額也是我國個稅改革中經常調整的指標之一,免征額的提高增加了一部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高稅收的行政效率,但是免征額的提高縮小了稅基,限制了個稅調節的范圍,影響了個稅再分配功能的發揮。 就我國個稅改革的歷程來看,個稅改革促進了收入分配,提高了個人可支配收入,但是在促進消費上的作用較小。自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誕生以來,個稅共經歷了6次修改。近年來,我國在2008年和2011年分別實行了個稅改革。2008年對個稅的改革僅僅體現在調整減除費用標準上,2011年的改革更加完善,不僅進一步提高了減除費用標準(免征額),還對稅率的級距和覆蓋范圍有了調整。 但是個稅改革對中低收入群體改善預計更明顯,但從社會消費總量上看可能影響幅度有限,原因在于以下幾點: (1)房地產價格較高導致的高杠桿和房租對消費的擠出效應是家庭消費受到抑制的主要原因。房價的上漲使得居民不得不貸款買房,還貸壓力抑制了居民的消費水平。除了由于購買住房帶來的壓力,租房一族也因為房租上漲的壓力嚴重抑制了消費能力。由于供需不平衡、房價上漲帶來的房租補漲等因素,房租上漲的勢頭仍將持續,這對一線城市的消費者影響較大,其消費水平受到抑制消費結構惡化。 (2)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抑制消費。根據邊際消費遞減原理,富人每減少1元而降低的邊際消費傾向小于窮人每獲得1元而增加的邊際消費傾向,收入分配越公平,基尼系數越小,則居民總體的平均消費傾向越高。我國目前的收入水平差距拉大,原因有城鄉發展、地區發展的不平衡,也有存量經濟發展模式下不同行業的發展分化,傳統行業逐漸沒落,新興行業盈利較高。 今天就給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的個稅問題,敬請期待9月最新政策的發布。 我們再來關注以下稅務快訊~ 1、明年起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20日在北京聯合動員部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工作,確保明年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新華社 記者 郁瓊源) 2、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明年在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施行。財政部發布《關于貫徹實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通知》。明確自明年1月1日起,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在全國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施行。(財政部)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財稅〔2018〕77號文件規定的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8月份各地匯算清繳后續管理陸續啟動,有不少企業因“稅負率偏低”收到約談的電話,被要求自查。 稅負率是什么?怎么算出來的?怎么能知道自己的稅負率是不是超標了?稅負率預警會受哪些數據影響?企業如何發現自己“已存在未發現”的風險,道自己的不規范之處。 |